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房屋抵押贷款已经是很多需要资金周转的客户经常面对的一个话题!借款人通过贷款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缓解资金压力,相对于银行来说,风险较小,然而相对于借款人来说,省时、省力、审核通过率高,获得贷款更有保障!
目前,仍然还是有许多首次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客户在认知上存在一些误区,就此天津助贷网为大家详细解答:
误区一:只有本人名下的房产才可申请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很多借款人由于名下没有房产,在需要资金周转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是却往往敬而远之,可事实上,根据银行政策规定,父母、亲戚、朋友名下的房产,只要产权人同意即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产权人年龄过大,可通过第三方抵押贷款的形式完成办理!
误区二:是否只要有房就可办理?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有办理吗?
所申请抵押的房产必须是以取得产权证的大产权私产房,产权清晰明确,包括个人住宅、商铺、公寓、别墅、已取得产权证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均可办理;对于公产、军产、企业产、购房合同银行政策不支持办理!
误区三:办理完房屋抵押贷款的房产还可以正常居住、出租、出售吗?
很多人认为通过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形式缓解资金压力,存在很大的风险!其实不然,对于办理完房屋抵押贷款的房产,仍然可以正常居住、出租等,银行并不留存房产证原件,只是盖有抵押章,贷款还清之后,撤出抵押,重新换房本;对于出售的,只需结清剩余本金,不需支付剩余利息!